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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注意!2018农村宅基地改革,两大重点问题,一个都不能错过!

    信息发布者:北留镇李家村
    2018-01-11 22:21:51   转载


    农村宅基地问题一直是农村农民所关注的重点问题,今年可以说是农村土地改革的收官之年,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划,2018年将彻底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同时,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也将在2018年年底结束,所以,今年农村宅基地改革将迎来新的政策变化,两大重点问题,农民一个都不能错过,更不能忽视!




    第一:要想重新申请获得宅基地,一定要分户


    之所以现在很多城市户口的居民,想要非转农,拥有农业户口,绝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农村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村农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自身属于村集体成员,所以才有资格无偿拥有宅基地的相关权益,因此,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之间相互买卖流转,外村人,更别说城里人有资格获得宅基地权益;


    另外,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用和使用权,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因此,从上我们可以看出,正是因为农村宅基地未来红利会更加突出,但是国家又要求农村家庭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今后要想重新申请获得宅基地,拥有更多权益,获得更高的财产性收入,就只能通过分户这一方式;




    第二:放弃农村户口,不会收回宅基地


    之前有很多言论表示,农村农民将户口迁出,则同时要放弃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等相关权益,意味着不能够再享有农村的相关土地利益,但实则,是没有准确性的一个说法;


    根据国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所以,也就是说,农民放弃农业户口后,并不会失去自己的房子、土地和宅基地,要知道,国家所提出的取消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的户籍制度改革,不是要剥夺农民的财产,而是给予农民平等的身份,更好的待遇!


    因此,大家在进行户口迁出时,千万不要被村集体忽悠,放弃了自己的宅基地、承包地等,失去了相关的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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