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网通总站 李家村 172517.nync.com 欢迎您!
近日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减免余热余压余气
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的通知》
2018年1月1日起
这笔费用将取消
快来看看吧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要求,结合我
省实际,现就取消临时接电费和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临时接电费
(一)自2017年12月1日起,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发改价格[2003]2279号)和《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经信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晋价商字[2004]200号)中关于临时接电费的规定停止执行。
(二)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电网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清退。
二、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
(一)为减轻综合利用企业负担,推动燃煤消减,自2018年1月1日起,接入山西电网(含地方电网)的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免缴系统备用费。
(二)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的资质认定及运行监管,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燃煤自备电厂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7]58号)有关规定执行。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